2013年1-6月份,我們又新增地理標志商標138件,天津的潮白和鯽魚等一批新的地理標志商標獲準注冊,其中山東省以22件名列榜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六條規定:“……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TRIPS協議對地理標志的定義:“地理標志是指證明某一產品來源于某一成員國或某一地區或該地區內的某一地點的標志。該產品的某些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點在本質上可歸因于該地理來源”。
地理標志的基本特征有三點:1、標明了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來源(即原產地的地理位置);2、該商品或服務具有獨特品質、聲譽或其他特點; 3、該品質或特點本質上可歸因于其特殊的地理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