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昀律師事務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認定問題:《暫行規定》明確規定了,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采取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及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業的名義,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企業或購買其他企業投資者股權的行為。需要注意的是:
(1)方式
設立企業或購買股權(購買外商投資企業股權的,應適用《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規定》【1997】外經貿法發第267號)
(2)以本企業名義
必須以外商投資企業的名義進行的投資行為,其不同于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東的再投資行為。
關于投資額限制問題
《暫行規定》第6條規定了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其所累計投資額不得超過自身凈資產的百分之五十。此項限制為依據舊《公司法》規定,現行《公司法》第15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已取消了該等限制。
關于出資方式問題
《暫行規定》并沒有明確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出資方式。根據《公司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以貨幣出資,也可以實務、知識產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
(1)以固定資產出資
《暫行規定》明確規定了,外商投資企業以其固定資產投資而改變原經營規?;騼热莸?,投資前應向原審批機關申請并征得原審批機關的同意。
(2)以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出資
需要注意的是此處指的是外商投資企業的利潤,而非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東的利潤。
(3)既可以人民幣出資,也可用外幣出資;既可以用自有資金出資,也可以用借貸資金出資。
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企業性質問題
北京德昀律師事務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認定問題: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企業為外資企業還是內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是依據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中國法人。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進行投資屬于中國法人在中國境內進行投資。但是,在投資限制類領域時,需要審批。投資中西部時,符合條件可享受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