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在京召開的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上獲悉,2011年以來,我國工商部門繼續提高商標審查效率,商標申請審查周期進一步縮短至10個月,異議和爭議案件審理周期控制在18個月以內,達到國際水平。
據了解,面對商標審查積壓問題,2008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商標審查。到2010年底,我國商標審查周期已縮短至1年之內,徹底解決了國內外廣泛關注的商標審查積壓問題。而2011年以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進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商標審查效率,除繼續加快審查外,還著手建立完善商標審查體系,做好網上商標申請工作,截至2011年11月底共審查商標注冊申請107.49萬件,審理商標評審案件3.04萬件,進一步縮短了商標申請審查周期和案件審理周期。
據悉,目前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商標審查周期一般在10個月左右。